养老金15连涨值得期待!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0日电 (张义华)临近年底,对于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提升,不少地方已率先作出安排,一大波红包正在路上。
中新经纬客户端从各地人社部门获悉,近期,广西、山西、青海、吉林等地密集发文,稳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些已明确基础养老金上调金额,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多地上调窗口将开启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发布文件的细则也各有侧重。比如,山西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到2000元12个档次,调整为200元至5000元10个档次。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从30元至80元,调整为35元至300元。
广西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随本人月养老待遇发放。另外,从明年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人均不低于600元,由自治区全额给予补助。
青海对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的基础养老金。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2019年、2020年可继续实施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并由政府全额代缴。
吉林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分年龄段加发基础养老金。对65周岁至69周岁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元;对70周岁至79周岁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对80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10元。
养老金15连涨值得期待
今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从2005年起,我国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4连涨。在过去的三年,涨幅分别为6.5%、5.5%和5%。多位权威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9年养老金大概率迎来“15连涨”,涨幅应该在5%左右。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认为,经过14连涨,平均养老金绝对额已经明显提高,考虑到物价指数和工资上调情况,2019年如果维持上调绝对额的话,上调比例可能不会高于2018年。